2008年10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推销遭拒绝 拔刀重伤人
傅金霞

  推销电话卡遭拒,竟持刀将对方刺成重伤。日前,江西小伙李可兵被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刑5年。
  现年21岁的李可兵做过电话卡充值业务推销员。来到丽水后,他携带电话卡,拿着“江远平”的工作证挨家挨户推销。在郭女士家中,他反复介绍充值卡业务,但郭女士拒绝并要他离开。李可兵认为自己遭到戏耍,一气之下拿出水果刀将郭女士刺成重伤。